本报北京9月23日讯 记者彭俊报道: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陆续出现的计划任务分配不合理、大户侵害农民利益、管护责任不落实、大户利益得不到保证等问题,国家林业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大户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大户退耕还林做了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对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土地来源情况、利益分配情况以及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审查,防止大户强租、骗租土地,避免出现利益纠纷;充分考虑本地生态建设需求和农户的愿望,科学合理地安排退耕还林年度任务计划;严格把好大户实施退耕还林地块的作业设计关,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标准,科学确定林种、树种和配置模式,确保生态建设目标;严格把好检查验收关,严格执行国家的检查验收办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虚报面积等现象发生;将还林地块及时纳入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管护责任,注意防范毁林事件的发生;为大户承包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并积极引导大户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带动广大农户共同致富。
《通知》强调,林业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加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透明度。对安排给大户的退耕还林任务指标、大户承包造林的检查验收结果、大户的粮款补助兑现情况等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
《人民日报》 2004年09月24日 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