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发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式样的林权证为大林权证,由公司或地方政府部门制作颁发的林权证为小林权证。
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发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式样的林权证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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