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我所在的行政村,是浙江省临安市童玉村,我们整个村庄都在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象我们这样的山村,靠山吃山,也是挺自然的现象,但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给我们加深了一系列的生活困难。 气死人的是,保护区核心区内的草地变成森林,梅花鹿跑到村里的农田破坏水稻等农作物,保护区不仅不给我们补偿,反而还要在核心区,仅有的草甸子里挖坑,猎捕野生梅花鹿,使得梅花鹿纷纷跑到农田里来破坏。村民想养梅花鹿,保护区又说不行的,说什么要搞坏了基因库,但是,他们杂交野生梅花鹿却是可以的,还要在它们喜欢的区域挖深坑,猎捕野生梅花鹿。 猎捕野生梅花鹿,使得梅花鹿纷纷跑到农田里来破坏 ,甚至被赶到几十公里以外的地方去危害庄稼。 村民想养梅花鹿,保护区又说不行的,把野生梅花鹿引进核心区,减少我们的损失,这一类的事情不做,偏偏要做赶它们出来搞破坏的事情;我们有18000多亩土地划进保护区(是我们全部的土地),但生态公益林补偿只拿到8000亩,有村民想养梅花鹿来增加收入(有野生的,家养肯定有收益啊),又说不行的。真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