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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林政执法     提问时间: 2016/2/18 14:17:15
问题:
 
我有浙江省核发的《木材检验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木材检尺、树种识别、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关于木材的鉴定工作。根据国务院2016年01月22日印发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木材及家具检验工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请问专家:木材检验师和木材及家具检验工是不是一样的证书,以后我可以从事木材检尺及鉴定工作吗?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6/2/19 8:46:10

木材及家具检验工是木材及家具检验的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对木材、软木、栓皮、人造板及家具制品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进行检验的工作。木材及家具检验工包括木材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木材检验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木材检验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木材检验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根据国务院2016年01月22日印发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木材及家具检验工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已经取得木材检验师资格或取得技工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本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都可以从事木材检尺工作。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6/2/19 10:43:38

您还可以继续从事这项工作,但以后不会再有这种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了。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6/2/23 14:34:07

我个人认为: 1、木材检验师和木材及家具检验工不是一样的证书,毫无疑问的。 2、虽然根据国务院2016年01月22日印发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木材及家具检验工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但是,以后你仍然继续可以从事木材检尺及鉴定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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