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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jlove     提问时间: 2015/12/7 15: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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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9日电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今日表示,国有林场改革一定要定性,主要将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的国有林场定性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或二类,前后讲的很透彻。在这之后10月份左右如果仍有林业局坚持把有红豆杉的国家重点保护区内的红松果林高价承包给个人,这样做国家允许吗?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5/12/8 8:25:40

要看对这片林区的“定性”了(禁止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如果属于“禁止开发区”,那绝对是不允许的。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5/12/8 8:32:22

禁止开发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5/12/8 8:40:08

如果不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区内的林木,只进行承包管护是可以德。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5/12/8 23:12:31

如果不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区内的林木,只进行承包管护是国家林业局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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