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5/11/26 20:45:17
一、公益林是指:
(一) 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的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少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二) 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二、采伐:
《森林法》第三十一条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 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因此,一般来说,防护林类的公益林是可以进行抚育间伐的;皆伐则需要到了更新年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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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5/11/26 21:38:40
据了解,国家林业部门将对个体承包、联户承包的非公有制林业,按国家标准划分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生态公益林指得是像“三北”防护林这样为阻挡风沙、涵养水源而载重的林木;商品林指得是那些为市场提供木材的林木。由于生态公益林的特殊作用,国家不容许随意砍伐,这样就给投资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经营上的困难。“森林生态交易补偿基金”将根据造林成本,按每亩每年一定数目进行资金补偿。如果生态公益林投资者陷入经营困境,国家林业部门还可以通过赎买等多种方式对其进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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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5/11/26 21:58:08
生态公益林国家是不允许随意采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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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5/11/26 22:13:50
森林、林木、林地经批准为生态公益林的,由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与生态公益林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签订界定书和管护协议书,并以此作为经济补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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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5/11/26 22:15:17
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
确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林木更新改造或卫生间伐需要采伐的,须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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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5/11/27 20:22:31
对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加以保护,严禁采伐。
因项目建设需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或达到更新采伐年限或卫生间伐、自然灾害,确须采伐生态公益林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采伐许可证。
办理内容:采伐生态公益林的面积、树种、蓄积、出材量、采伐方式、更新方式等。 办理条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采伐生态公益林。2、达到更新采伐年限需采伐生态公益林。3、因卫生间伐、自然灾害确需采伐生态公益林。 办理程序:1、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林政和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验,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林木状况及采伐原因),制定采伐作业和更新造林作业设计,报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省林业局。2、申请材料送达受理窗口,开具收条交申请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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