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4/4/22 19:54:32
非林地上林木确权发证是国家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通过依法勘界确权发证,明晰非林地上林木所有人和使用人并持有国家林业局统一样式的林权证。非林地上林木确权发证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和《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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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4/4/23 6:25:21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09〕166号)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编印的《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政策解读》精神,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可不纳入采伐限额和计划管理,原则上不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涉及木材运输的,可以参照自留地、房前屋后采伐的林木办理。
这是国家林业局的权威回复(http://www.gzforestry.gov.cn/news/20101205/201012052038428634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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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4/4/23 6:27:29
非林地与非规划林地的概念
姓名: |
林业人 |
来邮时间: |
2011-9-29 |
内容: |
请问:1、非林地造林与非规划林地造林的概念是否相同? 2、由政府投资,在非林地或非规划林地造林,今后的林木采伐或移植是否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3、在非林地或非规划林地造林,其地类是否属林地? 该问题希望能给予答复,谢谢! |
回复人: |
管理员机构 |
回复时间: |
2011-10-11 9:04:55 |
回复内容: |
您的来信我们已经受理,请耐心等候!! |
回复人: |
林政处 |
回复时间: |
2011-10-21 9:19:49 |
回复内容: |
一、非林地造林与非规划林地造林的概念不完全相同 根据《福建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陆地分为林地与非林地。非林地是指林地外的其它陆地。包括农地、牧地、滩涂地、未利用地、其它用地。而非规划林地最早出现在《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工作的通知》(闽林综〔2005〕158号)中,在该通知中指出:“非规划林地林木是指农村居民在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种植的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包括村旁、河溪旁、路旁(除铁道、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外)、沟渠旁、田旁和基本农田外的抛荒地、旱地、坡耕地等种植的林木”。因此,非规划林地都是非林地,但只是非林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林地不一定是非规划林地。具体地说,非规划林地不含铁道、高速公路、国道两旁和基本农田,而非林地包括这些用地以及建筑用地等其它用地。 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11〕118号),“对非规划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在具体操作上,可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由业主在采伐前向林业部门(林业站、林业局)报备并在当地村委会公示,公示15日后业主即可实施采伐,采伐的林木免收各种林业规费”。 三、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工作的通知》(闽林综〔2005〕158),“非规划林地原则上不纳入林地范畴管理,不需申办林权证,但业主有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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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4/4/23 6:45:13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09〕166号)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编印的《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政策解读》精神,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可不纳入采伐限额和计划管理,原则上不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涉及木材运输的,可以参照自留地、房前屋后采伐的林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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