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专家:我爸爸在2006年在原书记手上承包一处原来村里的一块荒废茶山地(当时村书记以1000元承包并与村委会4位干部签字生成合同),并取得当时那块地的旧山林证,2007年新老村书记刚刚交接,原书记就把旧山林证给镇林业站负责人准备让其到村里来进行测量勾图发放新山林证,而负责人一直由于没有合适的时间下来,一直拖到2011年11月(现在国家政策已经改革),在镇林业站发放新山林证前,由于国家林业承包手续改革,需要现任书记任职书复印件、村书记身份证复印件及4家农户以上签字才给办理下发新山林证。而现在书记说要承包金额需要升值为由,不给签字并提供相关证件,而山上的树已经4年了,现在新山林证一直无法取得,而旧山林证又在镇林业站。请问专家,1、06年承包的土地现任书记有权要求升值吗?2、国家有此政策变更吗?3、我们还需要哪些工作要补充的呢?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1-11-14 10:15:52
1、06年承包的,土地现任书记有权要求升值(重新核算和办理手续)。
2、国家虽然没有明确此政策的变更说法,但是,你家必须重新办理“林权证”。
3、你们需要重新办理“林权证”。否则,将原来的“山林执照”已经无效。
请问步先生:当时我爸是和村里签的40年合同,并且是在当时村里无人想承包的情况下。现在就是想重新办理新山林证(将山林证过户),问题就是镇林业站需要村书记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任职书复印件,而在村书记以升值为由拒不提供材料而无法取得新的山林证。您说现任书记有权要求升值,是不是只要没有取得新山林证前以后的书记都可以重新核算升值?因为无法出具村书记的材料,也就是说对原来2006年签的合同是不合法的?我爸栽的4年树也是不受保障的?我们现在需要做哪些工作?都说老百姓斗不过官,镇领导和村书记本是一体,对于这样的事情,只能任这些当官的说了算吗?请问接下来办理新山林证要通过哪些方式方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