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们你们好!
我是一个小村庄的农户,我想请教关于砍伐自家树木的问题。我家由于房屋破漏需维修,需要一些木材,于是我征求生产队长的意见,他同意并在我递的申请上签字盖章,之后我又拿着申请到村委会签字盖章后把申请递到了镇上主管林业的人手里,结果镇上主管林业的人口头说让我放去,于是我将我承包地头上当时生产队分给我的树放了五棵(这些树是我的,当时的生产队队长及队上的人都可以作证,是当初生产队在1987年统一分配树木时分给我,我没有放一直长到现在的).可是现在队上的一个人却将我告到了县林业局的森林派出所,说要对我进行制裁,后来镇上的有关人来进行调节,但是他们却不承认当时说了让我放树的话,说要让我给那个告了状的人一些钱或者让他放一棵我的树作了结.我不知这样做对不对,我现在该怎么办?希望专家给我一些指点.我在这儿先谢谢了!拜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