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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sxnlkj     提问时间: 2008/4/17 12:10:28
邮箱:sxnlkj@sina.com
问题:
 
专家:您好!请问在生态公益林中,如果是栽植于农田边上的单行或两行乔木林,那么如何来计算该林带的占地面积。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4/17 13:08:06

一般按常规栽培的密度进行折算。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4/17 15:35:49

似应按四旁树树来折算面积。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4/17 15:45:07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办法》的通知
 
苏林业[2006]170号
 
 
 
各市林业(林牧漁业、农林)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加快绿色江苏建设步伐,根据《江苏省统计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全面小康监测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统[2006]55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省委提出我省今后五年“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宏伟目标,森林覆盖率是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4大类18项指标之一,开展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对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校准“源头”数据,使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数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得到群众的认可。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监测质量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操作方案,抽调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的技术干部,专门负责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的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数据采集和审核要严格执行《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办法》的相关规定,统一资料来源、计算方法、评价方法和填报要求,对监测数据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的准确可靠。
三、按时完成基础材料上报工作
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市要按照《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办法》的要求,于每年2月 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经汇总审核后的县级森林覆盖率测算结果、相关说明和数据统计表(表1-5),行文上报我局。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办法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小康指标  森林覆盖率  监测  办法  通知
抄送: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委研究室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14日印发
校对:刘  斌                             (共印40份)

附件:
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办法
 
第一条  监测目的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全面小康监测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统[2006]5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省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及省森林资源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测范围
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范围原则上为全省52个县(市)。
第三条  数据收集与审定
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数据,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数据的审核,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县森林覆盖率监测数据的审定。
第四条  监测方法
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应按国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技术规定进行。近5年内已经开展二类调查的县,可在调查当年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年度成片造林实绩、农田林网、四旁植树、保存率状况以及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森林灾害消耗状况等数据,建立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管理系统,对调查本底数据进行年度更新;没有及时开展二类调查的县,应以江苏省2005年森林资源调查结果为基数,采用最新的遥感影像资料、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等进行补充调查统计,将森林资源基础数据落实到县,获得2005年森林资源本底数据,然后结合成片造林实绩、农田林网、四旁植树、保存率状况以及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森林灾害消耗状况等,对本底数据进行年度更新。
第五条  森林覆盖率计算
森林覆盖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第六条  相关技术标准
1、有林地划分标准
附着有森林植被、郁闭度大于0.20(含0.20,下同)的林地,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1)乔木林:由乔木(含因人工栽培而矮化的)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包括郁闭度达不到0.20,但已到成林年限(见表1)且生长稳定,保存率达80%以上的人工幼林。其中,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4米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在10米以上;当林带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条平行林带带距≤8米时按片林调查。
 
表1            不同营造方式成林年限表     单位:年
        营造方式
类型  
封山育林
直播
植苗、分殖
大苗造林、短轮伐期用材林
乔木
5
3
2-3
1
灌木
3
2
2-3
1
注:慢生树种取上限,速生树种取下限。
(2)竹林:附着有胸径2厘米以上的竹类植物的林地。成林毛竹每公顷300株以上,新造毛竹每公顷225株以上;成林淡杂竹每公顷1500株以上,新造淡杂竹每公顷750株以上;成林刚竹每公顷750株以上,新造刚竹每公顷375株以上。
2、灌木林地划分标准
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杂竹丛,以经营灌木林为主要目的或专为防护用途,覆盖度在30%以上的林地。其中,灌木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2米;当灌木林带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灌木林带;两条平行灌木林带带距≤4米时按片状灌木林调查。
(1)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茶、桑、梅、杞柳、紫穗槐等灌木型经济林归入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2)其它灌木林地:不属于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的其它灌木林地。
3、四旁树占地面积折算标准
分径阶按树种进行折算,将全省造林树种分为松类、杉类(柏类)、杨树、柳树、泡桐、栎类(刺槐、杂阔)6大类,按2厘米径阶进行胸径整化后,进行计算,如胸径40厘米,杨树20株折算1亩,泡桐16株折算1亩(详见附录)。5厘米以下幼树按300株、灌丛按667株、经济树按50株折合1亩。
4、农田林网占地面积折算标准
分网格大小按一、二、三级林网分别进行折算,一级林网指农田林网控制面积在200亩以下,二级林网指农田林网控制面积在201-300亩之间,三级林网农田林网控制面积在301-400亩之间。具体折合标准为:一级林网控制面积每亩折合0.07—0.08亩,二级林网控制面积每亩折合0.06—0.07亩,三级林网控制面积每亩折合0.05—0.06亩。
第七条 上报材料及要求
1、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包括全县国土总面积;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生态环境状况;林业基本情况、森林资源现状、绿色江苏建设成效。
(2)测算依据。包括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规定、各类林地的区划标准、林网及四旁折算标准、造林技术标准、保存率指标等。
(3)测算方法。包括基础数据的来源;森林资源增长情况(分年度成片造林实绩、农田林网和四旁植树及折算面积、造林保存率状况等等);森林资源消耗情况(分年度成片采伐面积、林地征占用面积、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损失面积等等)。
(4)测算结果。包括以县为单位的本底数据,成片造林面积,农田林网、四旁植树折算面积,森林资源消耗面积,县级森林覆盖率的测算结果等。
2、江苏省县级森林覆盖率测算数据统计表
(1)江苏省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森林资源本底数据统计表
(2)江苏省人工造林、更新造林、封山育林等完成情况表
(3)江苏省农田林网、四旁植树统计表
(4)江苏省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森林火灾、病虫害等损失情况表
(5)江苏省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结果计算表
第八条  时间安排
1、上报。每年1月15日前,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县级森林覆盖率测算结果、相关说明和数据统计表(表1-5),行文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2、审核。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上报的县级森林覆盖率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审核后,于每年2月5日前,行文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3、审定与反馈。3月5日前,省级林业部门根据各地上报数据对县级森林覆盖率数据进行汇总、评审、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各地。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有关解释工作由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
                                            
 
 
 
 
 
 
 
 
 
 
 
 
附录:          江苏省四旁树折算面积表       单位:株/亩
径阶
松类
杉类、柏类
杨树
柳树
泡桐
栎、刺槐、杂阔
6
199
254
172
199
172
172
8
142
190
124
142
110
125
10
107
151
96
107
77
98
12
85
126
78
85
58
80
14
69
108
65
69
46
67
16
58
94
56
58
37
58
18
49
84
49
49
31
51
20
42
75
44
42
26
48
22
37
68
39
37
22
41
24
33
63
35
33
20
37
26
30
58
32
30
17
34
28
30
54
30
30
16
30
30
30
50
27
30
16
30
32
30
50
25
30
16
30
34
30
50
24
30
16
30
36
30
50
22
30
16
30
38
30
50
21
30
16
30
40
30
50
20
30
16
30
注:5厘米以下幼树300株、灌丛667株、经济树50株折合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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