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辽宁省价格认证中心举办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资格培训班,开班时间改为3月10日;相关事宜解答如下:
经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批准,辽宁省价格认证中心举办的首届“国家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资格培训班,开班时间原定于2006年2月19日,现由于与省物价会议时间冲突,变更为2006年3月10日(星期五)报到,11、12、13日授课,14日考试,地点仍在丹东五龙背铁路疗养院。望已报名的学员见谅并调整好工作安排。未报名的人员抓紧时间,额满为止。
1. 什么是价格评估师?
价格评估师是指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对涉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各种有形财产和无形资产及有偿服务的价格进行测算或评估,在具有证明效力的意见或价格评估报告等文件上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价格评估人员。
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是价格评估师系列中的一种,是在通过了专业培训和统一考试,获得省物价局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再经过一定的实践活动,就可申请取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登记注册的价格评估师。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唯一合法的从业人员。
2. 为什么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和价格评估机构的认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将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划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6月24日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了《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33号令)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32号令),明确指示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和价格评估机构的认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在我省这项工作由辽宁省物价局授权辽宁省价格认证中心具体负责。
3.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实行几个等级?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具备的条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甲级价格评估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工作;乙级可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工作;丙级可在机构所在地的市(地)县范围内开展工作。
目前各市欲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先从丙级开始。
4. 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应具备那些条件?
(1) 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
(2) 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5名;
(5) 具有经济、会计几相关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实有人数的30%;
(6) 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人民币。
详细咨询请电:024-86256839 辽宁省价格认证中心
024-86271228 辽宁铭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