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8/4/9 20:22:11
您好,此举合法拍卖收入归组集体所有,暗地里承包是不合法的,须经村民代表委员会2/3以上人员通过才行,此林权仍归村集体所有。被烧毁的幼林应按幼林标准计算造林费用进行赔偿。
|
|
|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4/11 6:41:45
违法的,合同无效!
您可以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起诉到法院。
|
|
|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8/4/11 22:45:25
1、严格来说,应以最后一次的相关“证”为准,也就是说80年代初的林业“三定”的证是裁决所有权的主要依据。但,目前全国都在进行“林改”,相关权属应在本次妥善解决。
2、谁造谁有。
3、可要求失火人赔偿。赔偿标准--买下一片类似的林子要多少钱,就可要求对方赔多少--叫“现行市价法”。
|
|
|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4/12 8:51:41
没有通过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合同无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