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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pf7109     提问时间: 2008/3/30 17:43:05
问题:
 
    您好,我是江西的,现在有个很棘手的问题想请教。
    去年我们这边进行了林权登记,发放《林权证》,当时我和我母亲都不在乡下,所以我们村小组的干部私自将我们家的林地登记在我舅舅的名下(当时我们没收到任何消息)。理由是:我们母子都已经是城市户口,如若用我们的名字,将来我们家的林地,村小组将管不到了。所以,也不是不给我们,只是用我舅舅的名字给我们登记,以保万全(这在《林权证》上毫无体现)。
    去年过年我从大学放假回家,我到县林业局申请更正,但村小组干部连同大队书记,不给开证明。(我舅舅这里没事,也不存在权属争议,大队书记说,只要村小组没意见,他就立马盖章。)
    现在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村小组有权利因此理由,做此行为吗?(我考上大学后就不是农村户口了,我母亲也在工作单位早就农转非了。父亲没了。)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3/30 22:08:05

农户卖房搭山如何处理?

答:根据省林业局鄂林资[2003]158号文件规定:农户户口外迁的,自留山由村集体收回,但山上的林木归原农户所有。据此规定,农户卖房搭山,只能搭农户自留山上的林木,且应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有效。若卖房者搭的山属责任山,流转时限在承包期内且经村委会同意,

则买卖有效,责任山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买房者,根据协议进行林权登记;若搭的山属超过承包期的责任山或者农户捡的山,则买卖无效,该山林由村集体收回依法处理。

长期在外农户的林地如何确权?

答:农户长期在外,房屋卖掉,二轮延包时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权,或虽然取得承包权,但将承包的土地转让,其责任山是否由其继续承包,由全体村民(农户)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3/30 22:09:31

林业“三定”后,户口迁入以及未办理户口手续但在当地有住房,且二轮延包时落实了承包地的农户自留山怎样确权?


答:林业“三定”后,户口迁入户的自留山由户口迁入地的村民委员会根据当地林地实际为其划分自留山。户口迁出地的自留山使用权由原村委会收回,但自留山上的林木归原户主所有。农户未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有住房且土地二轮延包时落实了承包地的农户,户口所在地的自留山不得变动,住房所在地村委会不再为其划分自留山。

户口迁走,但人没走,且有住房,有承包地农户的自留山怎样确定?

答:此种情况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农户不想迁走,则应当将户口回迁,则农户原自留山仍归其自己;若农户决定迁走,则农户的自留山由村集体收回,山上林木归农户所有,由户口迁入地村委会根据林地具体情况为其划分自留山。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3/31 16:41:25

我觉得村里面这样做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完全是为您考虑的。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4/1 7:37:47

请咨询当地林业局,看村里的做法是否符合当地林权确权规定。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8/4/1 21:14:19

首先,你要搞清楚,你的那片林地是属于自留山、还是责任山。

但,不管是哪能种情况,林权证应发到你家的名下。

村小组的做法是不妥的,但农村中的一些实际情况还真不好说。

你可进入:http://www.jxly.gov.cn/zwhd/tzxx/ 给刘厅长写信,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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