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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xxx     提问时间: 2008/3/26 21:21:36
邮箱:fldst@sina.com
问题:
 
我是九江县事业单位的一名职工,10年前我承包了乡下100亩荒山搞农业开发,按照合同是承包30年,每10年付一次承包费(5000元),三次共付承包费(15000元),  由于2007年这一地带搞重点工程,村民小组见我承包的收益高了起来,要求提高第二次的承包费,请问,他们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8/3/26 21:47:04

不合法,这种做法与 合同法 土地承包经营法 相违背.

但,为了搞好关系,可适当妥协,订一补充协议.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3/27 8:06:56

“二次承包”是没有依据的。也不合法。

您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跟他们打官司。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3/27 8:39:27

我同意周专家的意见。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8/3/27 10:35:16

您好,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但周专家的建议比较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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