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改革是有区别的,商品林林改后,林权所有者拥有对其林木的所有权,而生态林改革,管护主体不拥有现有林木的所有权(补植的珍稀树木和非木质利用例外)。商品林在森林法许可下,它有完整的经营权,而且要尽可能放活,而生态林只有限制性的经营权,就是进行非木质利用和限制性的抚育更新采伐经营权。商品林林改是落实处置权,不仅包括采伐上的自主权,而且还可以抵押,可以贷款、流转等,而生态林只有许可性处置权,林木林地所有权不能流转;在采伐上是严格限制的,只能按分区分类管理要求和有关程序严格审批。商品林要尽可能做到我砍能够我卖,我卖能够我得,完全经营自主,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而生态林只能通过补偿、补助、非木质利用等方式获取一定的收益,收益较低。
林地流转的方式有承包、转让、租赁、拍卖、作价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对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植树种草没有明确年限的,林地使用年限可延长到70年。
如果是集体林转让需要经过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