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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sunny     提问时间: 2007/12/22 15:39:54
邮箱:cai_yb@21cn.com
问题:
 
谢谢各位专家的热心答复,"新版的林权证,有四项重要内容: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我作为投资者,租赁了山地发展林业,是否可以理解为除了"林地所有权"外,其他的三权应该属于我所有并写上我的名字?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12/22 16:09:47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至少有“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是你的。但“林地使用权”涉及到林地的流转问题。按说,你没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就成了空中楼阁。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12/22 22:37:48

是这样的。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12/23 9:07:48

完全正确.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7/12/25 15:42:14

您好,是这样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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