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资源调查分为三个层次: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下称一类清查)属第一层次,是以掌握宏观森林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市、区)为单位,利用固定样地为主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属第二层次,以森工企业或国营林场为单位,是以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及动态,分析与评价经营活动的效果、编制或修订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方案或总体设计为目的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
森林作业设计调查属第三层次,是以作业段为单位进行的局部调查,目的是为林业基层生产单位安排采伐更新施工设计而进行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