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首创林业行业在线咨询平台,专家实时在线答疑,林业知识汇聚,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铸就成功第一线!
中国林业网
欢迎来到中国林业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用 户 名:
设置密码:
首 页
供求信息
产品大全
企业大全
价格行情
林业动态
林业百科
政策法规
在线咨询
名人名家
技术创新
专业展会
森林旅游
项目成果
招标采购
求职招聘
服务频道
站内导航
本站搜索:
供求信息
产品大全
企业大全
原木报价
木地板报价
会员产品报价
全国各大市场报价
林业动态
项目推介
林业百科
技术创新
政策法规
企业家风采
森林公园
自然保护区
旅游知识
旅游线路
招聘信息
个人简历
人才信息
苗木
种子
原木
木器
人造板
竹木
地板
锯材
木家具
木制品
竹藤
纸浆
造纸
配料
配件
机械设备
园林
花卉
林化
林果
林特
全部问题
综合问题
政策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讨论区
林业专家
热门
精华
未回复问题
我要提问
如果觉得该栏目对您有所帮助,请推荐给您的好友,我们将越做越好。网址:
http://help.chinaforestry.com.cn/
选择搜索范围
问题内容
提问人姓名
我想自动访问该栏目
与管理员交流
姓名:
jiangguangjian
提问时间:
2007/5/17 10:43:17
邮箱:
问题:
区(县)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如何建设?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7/5/17 10:52:29
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人员
地(市)、县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从事林木种苗检验工作3年以上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二)基础设施
地(市)、县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具有天平室、种子检验室、软X射线室、生理生化室、准备室、档案室、苗木检测室等。
(三)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应当具有详细的《质量管理手册》、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内部工作文件(包括规章制度、检测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等)的制订颁发修改制度、技术文件的管理和保密制度、检测工作质量申诉的收集和处理制度以及检测标准等,并且对外公开。
(四)检测能力及设备配备
省、地(市)、县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具备以下检测能力,并配备与其相适应的设备。
(1)本辖区主要造林绿化树种种苗品种鉴别;
(2)种子质量检测:种子净度、千粒重、发芽率、发芽势、生活力、优良度、含水量、病虫害感染程度等;
(3)苗木质量检测:苗龄、苗高、地径、根系指标、苗木综合控制指标等。
四、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队伍建设
(一)人员培训、考核
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1、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负责国家级和省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员培训、考核工作。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市)县级林木种苗检验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负责国家林业局南方、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林木种苗检验员的发证工作。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木种苗检验员的发证工作。
(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考核
国家林业局负责国家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考核工作;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考核工作。
如果你想回复信息请
登陆
,如果你没有在线咨询帐号请
注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建站服务
|
意见反馈
|
支付方式
|
帮助信息
版权所有:中国林业网 © 2003-2010 闽ICP备09027724号
E-mail:service@chinaforestry.net 传真:0086-591-83568281 电话:0086-591-83568282 8356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