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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增加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06-11-27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服务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

广东
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 2006-11-29
截止时间: 2006-11-30
详细信息: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增加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代理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300 万元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概况:港前大道增加绿化工程拟对进港大道至天后北路间道路两侧进行增种绿化工作,总长约4.7公里
资金来源:开发区城建资金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包含道路绿化工程及绿化给水工程的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
  
报名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本工程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1、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
2、具独立法人资格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审
4、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和近两年在广州地区及南沙的绿化工程未有任何诉讼处罚、通报批评等情况
5、企业近三年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的施工额30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同类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业绩(一项及以上)
6、企业的流动资金,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具体投标本工程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誉证明,此总和不应小于100万元
7、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具有园林工程师或类似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注册)
8、项目总工一名,须具有园林工程师或类似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9、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中,有10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要求15%或以上,有5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要求50%或以上
10、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管理经验相关专业工程师至少2名
11、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自卸车、等至少各两台。(自有设备附发票复印件,租赁附租赁合同)
12、本工程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报名期限:  2006-11-29 - 2006-11-3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710680843
   联系传真:  020-84988661
   联系地址: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备  注: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正式投标单位,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则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上的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审查,确定正式投标人方法如下:
1、符合性审查,详见《资格预审审查表》
2、首先对合格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并将资审结果在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摇珠


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单位的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原件以备审查,并提供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单位必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非广州市属企业须具有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有效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登记备案证》


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由交易中心提供的《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网上自行下载)
2、资格预审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预审申请函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关资料
6、单位简介及企业的业绩和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力和物力情况(附有效证明材料)
8、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2003年至2005年)由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9、企业的营业资金、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具体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授信证明,总和不小于100万元的证明材料
10、资格预审资料中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其必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否则取消预审资格。
所有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资料”中提交一份声明,说明投标人(包括分包人)不管现在还是过去,也不管是直接或是间接地与曾为本项目做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及其他招标文件的咨询人员或单位,以及现正被推荐担任本合同项目监理的个人或单位都无隶属关系或合作关系。
受业主和建设单位聘用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1、资格预审资料格式和资格预审表中所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如招标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格式要求填报。
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附上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
资格预审资料封面请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所有资格审查的资料恕不退还。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
其它说明:
1、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料库资料为准,需补充资料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时资质以2002年版及以后批准的企业资质为准;
2、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年]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投标单位总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投标限价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3、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能装下其资格预审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和拟派出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签署诚信声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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