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黄询采2006-108 招标类型: 其它招标 地 区: 安徽 工程名称: 黄山市南滨江滨水景观东段建设工程指挥部苗木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黄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工期:合同签订后13个工作日完工。 付款:工程量完成6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成85%,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待二年养护期满后付清 苗木采购清单: 序号 植株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桂花 φ14或丛生,高500,冠幅400 株 1 φ12,高450,冠幅300 株 5 2 女贞 φ14,高600,冠幅400 株 1 φ14,高400,冠幅350 株 10 φ14,高500,冠幅350 株 5 3 樟树 φ16,高500,冠幅400 株 3 4 红花继木球 冠幅120 株 18 5 女贞球 冠幅100 株 3 6 黄山木兰 φ10,高350,冠幅300 株 2 7 花石榴 地径8,高400,冠幅400 株 5 8 月季 二年生,满栽 株 4000 9 木芙蓉 高300,冠幅200,6株/丛 丛 5 10 杜英 φ10,高500,冠幅300 株 15 11 罗汉松 φ10,高350,冠幅300 株 2 12 黑松 φ8,高250,冠幅150 株 3 13 紫薇 φ10,高350,冠幅300 株 3 14 果石榴 地径8CM,高400,冠幅300 M2 3 15 南天竹 高100,冠幅120,6株/丛 丛 5 16 银杏 φ12,高500,全冠 株 6 φ14,高500 株 6 17 孝顺竹 高600,冠幅800,直径4CM 丛 1 18 紫藤 枝条长2米以上 株 100 19 碧桃 地径6,冠幅150以上 株 120 20 黄馨 枝条长不少于100 株 2500 21 竹 φ4-5 株 1300 22 香椿 φ10,高400,冠幅300 26 23 棕榈 高400 16 24 枇杷 φ8,高300,冠幅300 3 25 乌桕 φ12,高400,冠幅300 6 26 蜀桧 高150 500 27 樱花 φ6,高180,冠幅200 20 28 红枫 地径6,高300,冠幅150 80 29 海桐球 冠幅140 10 30 火棘球 冠幅120 10 31 天竹 高150,冠幅140,6株/丛 丛 20 32 凤尾兰 高80-100 株 15 33 香樟 φ16-18,高500,冠幅400 株 3 34 枫杨 φ14-16,高500,冠幅400 株 6 35 金边黄杨 冠幅15*20CM 株 2600 36 红花继木 冠幅25*30CM 株 1400 注:中标单位每日供苗必须按照市园林局提供苗单进行供应施工,若自行来苗,不予验收 报名条件: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履行合同能力良好,无合同纠纷及违约、违法行为,现有组织机构、设备配置、技术人员及其它主要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及丰富的种植、养护经验 报名期限: - 2006-11-27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559-2355306 联系传真: 0559-2355306 联系地址: 市政府大楼九楼910室 备 注: 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需求、数量及相关要求,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确认,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合同经买卖双方和投资方签章并由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 2、本中心不接受开标后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报价谋取中标。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买方签订合同。若中标后,以种类不全、无货等不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履行合同中有不当行为的,本中心将对供应商做不良行为记录。 3、若在投标截止日2日后未接到中标通知书,即为落标,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4、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如有选择性报价,该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文件必须为书面打印件一式二份。 5、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苗木的质量,对所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和供货时间做出书面承诺。 7、中标人需缴纳合同总额1.5%的招标服务费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为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工程情况、市场行情、企业自身经营能力及自然灾害、二次搬运等各项因素,自行决定报价,报出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所投标的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单价和合价,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发包人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合价之中。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所在工程施工、检验与验收、移交前的养护等合同所规定的一切费用,其中也包括投标人的利润和应承担的风险的费用。 3、承包人应交纳的各种规费和税金、措施项目费和其它项目费用等,均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单价中。 4、合同有效期内不因物价波动调整合同价格。 5、工程采用总报价一次性包干方式(不作政策性调整)。工程竣工结算时只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调整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以最低总报价中的各项单价作为执行价。 6、投标总价:各项苗木单价合计。 7、投标单位应对其投标正确性及完备性完全负责,一旦中标,均不得以漏项或未考虑为借口来调整合同价款。 8、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 2、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书,必须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等资格3、承诺书:对施工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养护期及
投标文件澄清和中标原则: 1、投标文件澄清:如在评标时发现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除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影响评标工作。 2、本工程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及投标书有效的情况下,以最低报价单位作为中标人
备注 1、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2、如中标单位采购苗木不符合招标要求,招标人拒绝验收。 3、施工内容:施工段内的苗木种植及养护,养护期二年。要求施工中苗木需在业主及园林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种植。每年施肥不少于两次,逢重大节庆日应积极配合整改。如不能按业主和园林管理部门通知及时做好养护工作的,由业主方另行安排养护,费用从施工费中扣取,若发生三次以上的,不再支付工程余款。 4、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 5、工程量清单如有变更,工程决算以实际种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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