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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方针(有奖征文)
2005-05-19|黄山市黄山区芦山林场 邵可满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有重要的生态区位,是一道重要的生态屏障。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国有林场仅仅作为木材生产基地经营,执行以木材生产为主的经营方针,对国有林场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收自支的管理体制,长期忽视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林业周期长,见效慢;林业机械化水平低,劳动效率低,生产率低;林木生长周期长,受自然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遭受天灾人祸的风险非常大。由于林业自身的这些特点,如果没有特殊的产业政策,以木材生产为主导的林业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因此给我国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
国有林场林业生产主要依靠手工劳动,需要大量劳动力,由此而积聚了一支庞大的职工队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林场职工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障支出日益沉重,还要上缴地方税收和一些不合理负担;由于体制的原因,林场直接从事一线生产的工人不断减少,二线非生产人员不断增多,管理成本不断加大;林场各项生产主要依靠社会劳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劳动力日益紧张,价格不断上涨,生产成本越来越高,比较效益越来越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国家对国有林场实行拨改贷以后,对国有林场基本上没有什么投入,重点工程项目安排的也比较少,投入严重不足。以上种种原因造成林场普遍经济贫困,贫困导致森林资源消耗加大,林地投入减少,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下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反过来又加剧贫困,形成恶性循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决定: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其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营机制作出相应调整。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商品经营型林场和国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为了贯彻《决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黄山区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将经营范围内公益林面积占60%以上的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安排。改革后的生态公益型林场其任务、性质、体制、经费来源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它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而不是生产经营木材;它的性质是非营利公益事业,而不是营利企业;它的管理体制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而不是企业化管理;它的经费来源是同级财政公共支出,而不是采伐木材自收自支。因此它的经营方针必须有一个根本的转变和准确的定位。按照《决定》精神,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方针可以概括为:以生态建设为中心,大力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努力提高森林的生态效能,兼顾经济效益,发展生态林业经济。
以生态建设为中心是生态公益型林场公益事业性质所决定的。我们从两个层次来理解以生态建设为中心,首先生态公益型林场的经营目的是获取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它的经费来于公共财政而不是依靠采伐林木的收益,它的一切经营活动应当围绕生态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而不是以木材生产为中心;其次生态公益型林场在生态建设过程中,通过发展生态林业经济获取一部分收益,其目的是为生态建设服务,弥补建设经费不足,用于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的生态功能,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是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方针一个根本的特点
    大力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是生态公益型林场的主要任务,也是最基本的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预防森林火灾,二是有害生物监测和防范,三是防止盗伐和乱砍滥伐。预防森林火灾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开展护林联防,实行群防群救;加强火源管理,强化巡护和火警监测;搞好防火道、防火林带、灭火机具、交通通讯工具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和防范就是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对林木的危害,通过监测随时掌握有害生物的种类、数量、分布和危害程度,开展以生物防治和营林技术措施为核心的综合防治,将有害生物的危害控制在不成灾的水平。防止乱砍滥伐就是开展护林联防,加强巡护,防止人为破坏森林;要依靠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林。培育森林资源包括造林和育林两个方面。造林是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被率的主要途径。生态公益型林场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地块大力植树造林,通过扩大绿化面积来提高生态功能。国有林场在改制过程中,将商品林剥离用于职工身份置换和流转,留归生态公益型林场的大多是立地质量较差的难造林地,这些地段的造林绿化是生态公益型林场一项重要任务,要采用现代科技手段,综合各种技术措施,保证造林成活率 提高林木的生长。育林就是通过抚育管理促进林木的生长,调整林分的空间结构和林龄结构。育林是生态公益型林场最主要的经营活动,它的目的是提高森林的生态功能,产生最大的生态效益,其技术模式同传统的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育林有很大的不同,它在追求提高林木生长量的同时,更注重形成合理的林分结构,以求最佳的森林生态环境。
    努力提高森林的生态效能就是运用现代生态学理论指导生态公益型林场的经营活动,通过研究林木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以及林木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研究不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学特性,寻求最佳的树种配置,以求形成与立地相适应的稳定的生态功能最强大的生物群落。通过研究生物群落中各物种的特性和相互之间的关系,调节群落中各物种对生境需求的矛盾,形成合理的群落结构,维护动态的平衡。
兼顾经济效益,发展生态林业经济是现阶段我国生态建设一条必由之路。一方面目前我国经济实力还不足以忽略林业自身的经济功能,完全依靠林业外部的投入来进行生态建设,林业作为一个重要产业在我国经济生活特别是在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森林本身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按照森林主导功能利用的原则,在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是完全可能的。因此兼顾经济效益,发展生态林业经济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生态公益型林场发展生态林业经济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改制剥离商品林用于职工身份置换和林地流转后余下的一部分商品林留归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经营好这部分商品林是目前在县级财政还不充裕的情况下生态公益型林场重要的经费来源。二是对生态公益林进行抚育管理获取一部分间伐材收入。三是发展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紧密的一些果用药用乔灌木树种如楠竹、山核桃、山茱萸、南酸枣、杜仲、厚朴、茶叶等,在发展这些生态经济林时,要采取不同于传统的经营模式,尽量减少人为干预如垦挖、施肥、打药、修剪等,以半野生经营方式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林产品,以保持良好生态为主,生产林特产品为辅。四是开展立体复合经营,在生态林内混交其它经济林树种或实行林粮、林药、林菌、林禽、林畜以及生态林与其它经济植物或动物的复合经营。五是开展野生动植物的引种驯化,充分利用森林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珍稀植物的引种栽培和珍稀动物的驯化繁育。六是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开展森林休闲、疗养、探险、考察、狩猎、漂流活动,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公益型林场发展生态林业经济必须始终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取得经济效益;要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结合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主导项目,科学规划;要依靠科学技术,大力引进人才和技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
    将占有较大面积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重要的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实现我国林业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这一历史转变的需要,也是我国生态需求对林业发出的召唤。科学正确地确定生态公益型林场的经营方针关系到生态公益型林场在我国“三生态”建设中能否健康发展并发挥重要作用。“以生态建设为中心,大力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努力提高森林生态效能,兼顾经济效益,发展生态林业经济。”是现阶段我国林业在生态建设中所应当坚持的方针,也是生态公益型林场应当实行的正确的经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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