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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湿地保护脚步 中国刻不容缓!
2012-12-14 |
在中国履行《湿地公约》的进程中,2005年无疑是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点。这一年,中国在湿地保护方面翻开了新的伟大一页,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由此拉开了湿地保护工程建设的精彩大幕。
  数字可以见证中国湿地保护的决心:按此规划,中国在“十一五”期间规划总投资90.0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2.36亿元,地方配套47.68亿元,保护全国半数的自然湿地和70%的重要湿地。而此前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年-2030年)》表明,到2030年,中国将对90%以上天然湿地实行有效保护。
  
生态文明下的保护抉择
  要发展还是要保护,这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的艰难抉择。中国也不例外。
  曾几何时,中国各地由于对湿地价值的认识不足,导致了许多以牺牲湿地、破坏湿地换取现实经济利益的现象,造成了湿地系统的整体破坏。
  “北大荒”向“北大仓”的演变,就是最生动的实例。
  历史上的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因2/3的土地都是“蛮荒”湿地,被称为“北大荒”,为求得更多的粮田,三江平原历经了3次辉煌的土地大开发,使近82%的湿地面积变成今天现代化程度最高、商品率最高的国家重点商品粮生产基地,成为“北大仓”。据统计,三江平原湿地面积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00万公顷锐减到2009年的91万公顷。
  在各地,这种湿地利用的冲动四处存在,湿地破坏形成了三大危险趋势,严重影响着我国的生态安全。
  湿地面积缩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湿地退化和丧失速度惊人。据统计,我国滨海湿地累计丧失119万公顷,占全国滨海湿地总面积的50%;全国围垦湖泊面积达130万公顷以上,湖泊消失1000多个。被誉为“千湖之省”的湖北省,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湖泊,消失了477个。据2003年“通江湖泊”调查,长江中下游原有的100多个通江湖泊,只剩下洞庭湖、鄱阳湖2个
  湿地功能退化。长期以来,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和工业排放,许多重要湿地受到污染,造成湿地植被减少、功能退化。调查显示,全国2/3以上的湖泊受到氮、磷等物质的污染;10%的湖泊富营养化污染严重,太湖、云南滇池污染,给周边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全国七大水系中63%的河段因严重污染而失去了饮用水的功能,严重影响到周边地区的饮水安全和农业用水安全。同时,湿地功能退化,造成土地荒漠化加剧,干旱、洪涝灾害频发。
  生物物种减少。湿地的萎缩和严重污染,对生物物种的保护构成严重威胁。湿地中动物物种量最大的是鱼类和鸟类,调查显示,洪湖湿地鱼类由20世纪50年代的100多种,减少到目前的50多种。
  人类的认识总是有限的、循序渐进的。但我们总是在失去并付出沉重代价后,才意识到什么是最珍贵。
  当全球气候变暖、人类共同面对生态危机时,人们才意识到原生湿地的重要性,才获知湿地具有无法度量的巨大价值。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地球上具有多种独特功能的生态系统,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以及涵养水源、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补充地下水、控制土壤侵蚀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湿地发展已关系到人类发展的未来,中国政府站在生态文明视野下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新审视湿地,进行了新的抉择,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工程,以近期、中远期规划的方式,将湿地保护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持续保护、持续恢复、持续发展,创造人类的福祉,建设我们的家园。
  
湿地保护恢复的宏伟蓝图
  湿地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中国湿地面积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占世界湿地面积的1/10。
  作为世界上湿地资源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是幸运的,也意味着责任重大。
  中国正在以积极的姿态,履行湿地保护的国际承诺,推动湿地保护事业焕发迷人的光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2003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年-2030年)》,规划描绘了我国湿地保护工程建设长达28年的发展蓝图。
  这一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污染控制等措施,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使我国天然湿地的下降趋势得到遏制。通过加强对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和管理、对退化湿地的全面恢复和治理,使丧失的湿地面积得到较大恢复,使湿地生态系统进入一种良性状态。同时,通过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以及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宣教培训、科学研究、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从而使我国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进入良性循环,保持和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工程建设的重点是:东北湿地区、黄河中下游湿地区、长江中下游湿地区、滨海湿地区、东南华南湿地区、云贵高原湿地区、西北干旱湿地区以及青藏高寒湿地区等八大湿地区。
  工程建设分为3个阶段:近期为2002年-2010年,中期为2011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
  工程近期目标: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年-2010年)》,到2010年,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内容包括:湿地保护工程、湿地恢复工程、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设工程。规划总投资90.04亿元。
  工程中期目标: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起以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实施围垦湿地退还、湿地补水、污染防控、外来入侵物种生物防治、栖息地恢复等综合治理工程,恢复、修复湿地11.65万公顷,初步扭转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和重要湿地区生态功能退化的趋势。规划总投资129.8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5.85亿元,地方投资74.02亿元。
  工程远期目标:到2030年,全国湿地保护区达到713个,国际重要湿地达到80个;完成湿地恢复工程140.4万公顷,在全国建成53个国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与利用的法律、政策和监测科研体系;形成较为完整的湿地保护、管理、建设体系,使我国成为湿地保护、管理的先进国家。
  按照规划,到2030年,中国将完成湿地生态治理恢复140万公顷,建成53个国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全国湿地保护区达到713个,国际重要湿地达到80个,90%以上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目前,近期规划已得到了全面实施。“十一五”期间,湿地保护工程完成项目总投资已超过3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4亿元,地方配套投资17亿元。项目建设,使全国湿地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得到了抢救性的保护,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湿地工程区的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得到推广,履行《湿地公约》国际义务的能力明显增强。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今天的湿地保护工程建设虽仅完成了近期目标,但已预示着,伴随着工程建设的纵深发展,按规划目标扎实行进,湿地保护发展的“满池春水”必将碧波荡漾。
  
4项建设给人类以惊喜
  湿地保护之难是全球性的问题,中国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却给人类带来了惊喜。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自2006年实施以来,重点开展了湿地保护、湿地恢复、可持续利用示范、能力建设4大项15个分项工程项目,实施各类湿地保护项目205个,其中湿地保护项目138个、湿地恢复项目24个、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43个,取得了重大成效。
  重要湿地得到了抢救性保护。近年来,全国每年新增湿地保护面积超过30多万公顷,恢复湿地近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平均每年增加1个多百分点,约一半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青藏高寒湿地、黑龙江三江平原湿地、长江中下游湖泊湿地等重要湿地,经过工程治理,得到恢复,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共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2处、国家湿地公园5处,湿地保护总面积达60.7万公顷,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流域和区域湿地保护网络。湖北洪湖湿地通过拆除围网、安置渔民就业,使4万多公顷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
  湿地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据长江中游多个断面水质监测显示,泥沙含量减少54%。湿地功能的增强,有效抵御了自然灾害。在广东湛江、海南东寨港、福建闽江河口、广西北仑河口等地,通过工程措施保护和恢复了大量的红树林湿地。这些沿海区域在历次台风和风暴潮中,受害程度明显减轻。湿地功能的增强,有效地保护了湿地生物。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实施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尕海湖区周边60%以上已经干涸的山泉恢复出水,湖面面积由上世纪90年代的480公顷恢复到2170公顷,增加3倍多,保护区黑颈鹤由2004年的13只增加到2009年的86只,黑鹳从2004年的不足10只增加到2009年的319只。云南拉什海湿地通过实施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鸟类物种数量从2005年的199种增加到2008年底的225种。
  湿地经济功能得到拓展。湿地丰富的物产资源,为湿地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在工程示范带动下,湿地种植业、养殖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湿地生态旅游成为绿色增长的重要方式。湖北省洪湖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使莲的种植面积从2667公顷增加到5333公顷,菱、芡实的种植面积分别增加1467公顷和867公顷。同时,鱼类种类由原来的40多种上升为50多种,促进了渔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我国国家湿地公园的游客数量达2000万人次,旅游收入近50亿元。2010年,浙江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游客数量达360万人次,旅游收入1.2亿元,2011年达到1.5亿元,增长25%。
  湿地保护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许多地方政府通过工程建设的实践,采取了一系列湿地保护的重大行动。江苏省政府把自然湿地保护率作为省8项生态工程的考核指标之一,像森林覆盖率一样,对各级政府进行考核,使湿地保护成为各地的硬任务。黑龙江省政府、广东省政府建立了湿地保护的专项经费。辽宁省葫芦岛市政府开展了建设“湿地城市”的重要实践。在工程建设中,各地通过开展持久的社区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使许多农牧民和渔民自觉地投入到湿地保护中,广大科学家、企业家、记者等主动关心湿地,献策湿地,进一步扩大湿地保护的社会基础。通过项目建设,湿地独特的美学、教育和文化功能得以有效发挥,为人们艺术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源泉,为传承人类文明提供了重要载体。
  同时,中国在湿地保护工程建设中也探索出4项可持续利用的措施:
  ——保护自然湿地。主要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措施,强化保护设施设备、增强保护管理能力,着力扩大自然湿地保护面积,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
  ——恢复退化湿地。主要采取生态补水、湿地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湿地污染防控、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逐步修复退化湿地的功能,改善湿地生态,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湿地可持续利用。主要采取生态种植、生态养殖、退田(耕)还湿、退养还滩、退(禁)牧还湿等措施,减轻湿地的开发利用程度,确保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湿地调查监测。开展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和国际重要湿地监测,以掌握湿地资源动态变化和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为湿地保护管理和《湿地公约》履约服务。
  “爱护湿地就是爱护人类的未来”。 当今世界,湿地破坏与退化带来的环境功能丧失和生态问题触目惊心,人类用巨大的教训和损失换来了深刻的认识,也会换来果敢的行动。中国实施湿地保护工程,不仅承担了相应国际义务与责任,提高了我国履行联合国《湿地公约》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它为人类保护共同的家园探索了一条可行的路径和发展模式,尽管建设之路还很漫长,但中国有信心为湿地的“嬗变”有所作为、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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