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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关于台胞投资农业有关询答
  发布单位:龙岩市人民政府  适用地区:龙岩市
一、提供大面积土地
在本市内可推出750-1500亩为一单位的成片农用土地开发。
二、土地取得方式
1.租或征取得方式:属生产性用地以租用取得,属非生产性用地以征用取得。
2.价格:租金标准不一,具体依当地政府租用标准协定为准。征用按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缴纳。
3.期限:一般为30年,到期后或续租或续征。
4.以土地入股方式作为合资或合作条件的台胞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由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缴纳,租赁房屋或通用厂房的,由出租者缴纳。
三、组织形态
不作具体规定。
四、从事农业之所税金
1.土地税
(1)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年缴纳其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1-8元,对从事农业综合开发的台胞开发企业在合同规定开发期内免缴土地使用费,对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的企业,可免缴土地使用费30年(含建设期)。
(2)耕地占用税
对改变农业用地性质的项目,一次性征收耕地占用税6-8元/m2。
2.农业特产税
(1)园艺产品:8-16%,其中:毛茶生产7%,收购16%,柑桔、香蕉、荔枝、苹果、梨12%,其他水果及干果10%,果用瓜8%.
(2)水产品生产8%,收购5%。
(3)原木、原竹8%。
(5)牧畜产品:牛、猪、羊皮10%。
(6)食用菌产品:其中木耳、银耳生产收购各8%,香菇、蘑菇等生产8%。
3、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台胞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我市举办的生产性台胞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第三至第五年减半片收;减免期满后,经批准可在后十年内按缴税额减征15-30%。
在新罗区和我市其余六县(市)城关镇及省定的十八个重点工业卫星镇区域内举办的生产性台胞投资企业,享受沿海开放区优惠待遇,企业所得税税减按24%征收。
凡在我市举办能源、交通、知识技术密集型和资源深加工型以及投资大于三千万美元的台胞投资企业,经批准,企业所得税按15%片收。
台胞投资举办的产生出口企业,依法税法减、免税期满后,凡年出口产品年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台胞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生产技术达到省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依税法减免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继续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台胞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出口型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以下简称两类企业)的,可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科得税税款。
(2)地方所得税
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在我市举办的胎胞投资企业,从开业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举办两类企业的暂免征。
5、内外销比例
在原材料进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外证自求平衡的前提下,其产品内销比例不受限制。
6.政府奖励与补助
(1)台胞成片农用土地开发(不含非生产用地),享有国家鼓励土地开发优惠政策,每亩补助600元。
(2)台胞在农业综合开发葡萄内兴办开发性农业项目,从投资起其新增产值的农业税,特产长期税三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开发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的,从投产起共业税、特产税五年免征,后五年减半征收。
(3)台胞可在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内兴建为生产生活服务的餐饮、娱乐和员工宿舍等配套服务设施。
7.外汇之处理
台胞企业提供完税审计报告后,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由银行 换汇。
8.农业 贷款及其利率
农业贷款基本利率5.775%。
9.天然灾害、果蝇、台风、水电、霜雪、水患之影响
境内地处中亚热向南亚热的过渡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所温18.4-20.3℃,无霜期322-352天,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自然灾害少。倒春寒在本市北部机率较高,为25-30%,南部较低为14-23%;五月寒出现次数较少,北部35年出现4次,南部29年一次,秋寒北部多,南部少,北训早(9月底),南部迟(10月初)。暴雨多发生于5月至6月的梅雨季节;台风雷雨阵雨为7月至9月,台风带来的暴雨更多的是对抗旱有利,大水患为百年一遇,1996年8月8日发生一次。冰雹为局地性,范围较小,经4年出现一次。
果蝇未发现过
10、目前农产品之售价及销售管理
(1)销价
芦柑:0.7元/500g(7m)
脐橙:2元/500g
台湾水梨 :3元/500g
葡萄:2-15元/500g。
(2)销售
以批发、零售为主渠道,外销主要通过铁路运往内陆大中城市,品种以柑、柚为主。
11、目前农业资材供应情形(1997年为例)
(1)化肥使用量:其中氮肥20.4万吨,磷肥7.6万吨,钾肥2.1万吨,复合肥3.0万吨。国外调进约20万吨,本市内生产及省外约13万元。
(2)农膜819吨,其中地膜426吨,消耗额1165万元
(3)农药5405吨,消耗额6563万元。
12、治安
市内社会稳定,治安良好
13、工资标准、水电费率、运输费率
(1)工资标准:15-20元/ 日劳动力
(2)水电费:
其中水费:居民用水0.7元/吨;工业用水0.85元/吨;农业水稻用水10-12公斤/亩,经济作物15-18公斤/亩,养鱼0.08-0.10元/m3。电费:生活用电0.57元/度;工业用电0.64元/度。
(3)运输费:铁路0.08元/吨.公里;公路1.00元/吨.公里。
14、各种客货车之售价
(1)桑塔纳小桥车11.5-18.8万元/辆。
(2)5T车风牌汽车(二汽产)平板12.5万元/辆,自卸13.5万元/辆。
(3)12座金杯旅行车10.6-23万元/辆。
(4)1.5-2T龙马牌小货车(龙岩产)2-4万元/辆。
15、各种进口资材之关税
(1)台胞投资企业为履行农副产品出口合同而进口的种子、种苗、种畜以及化肥、农药、农膜、包装物料等(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海关凭企业经批准的合同验收。
(2)对台胞投资企业用于生产出口创汇农副产品而进口的生产材料,海关给予保税进口。
(3)对台胞投资举办的良种、良畜(禽)试验推广项目,其引进的优良种子、种畜(禽)以及试种、试养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支植物保护药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16、农舍建造成分析
水泥:280-320元/吨
沙:中粗33元/m3,细35元/m3.
石子:碎石38元/m3
钢材:Ф6.5(三风钢)2740元/吨,12#螺纹纲2250元/吨。
木材:人工杉木1300元/m3,松木(综合)800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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