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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林木种苗“十一五”发展规划》出台
  发布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北京市园林绿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北京市林木种苗“十一五”发展规划》于近日编制完成,正式印发施行。
    《规划》在深入分析“十五”期间林木种苗工作形势的基础上,按照林木种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管理法制化、市场规范化、生产规模化、设施现代化、信息网络化的发展要求,明确本市今后的林木种苗发展思路是“围绕一个核心、坚持三个战略、满足四个需求、建设四个体系”。即,以加快林木种苗业发展为核心,坚持科技兴种(苗)、质量求生存和特色谋发展战略,满足社会对苗木数量、质量、品种多样化和公平竞争环境的需求,建设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以及林木种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规划》还明确提出了完善和新建31处种子基地,扶持建设10个特色种苗基地,扶持建立4个林木种苗交易市场和21个重点标准化苗圃,建设7个区县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和4个种子加工、贮藏库,建设42处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区(地),优先保存65个林木种质资源,以及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完善种苗执法体系和种苗网络,整合苗圃等工作任务。
    按照《规划》,到2010年,本市林木种苗基地供种率将达到75%,审(认)定良种推广率将达到100%,林木良种使用率将达到65%,苗木受检率将达到80%,林木种子受检率将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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