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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种子法〉办法》首期执法宣传培训班成功举办
  发布单位: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
11月14日至15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举办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简称《办法》)颁布后的首期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宣传培训班,也是《种子法》实施以来举办的第三次有关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宣传方面的培训。培训班主要讲授了《办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的内容。来自北京市十四个区县和乡镇的林木种苗管理人员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种子执法人员应当经过资格考核,持证上岗,是《办法》的重要规定。加强对林木种子管理机构人员的培训是《办法》赋予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管理水平是北京市贯彻落实《办法》的首要任务,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举办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宣传培训班,是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确定的《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落实《办法》的具体体现。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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