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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构建林业法制四大体系
  发布单位:江西省林业厅
江西省在“十一五”期间将着力构建“四大体系”,实现林业普法健全化、立法体系化、执法综合化、监督高效化。
    “四大体系”内容包括:健全的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增强林业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治林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林农法律素质;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以《江西省森林条例》为核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启动山林权属争议调解、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工作,研究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天然阔叶林禁伐、林业重点工程管理等林业政策;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由多头分散执法向综合集中执法转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及持证上岗等制度;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案件评价督查、案件审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自觉接受各级党委、人大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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