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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林地可实施封山育林
  发布单位: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日前,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的通知。通知说,封山(沙)育林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能有效增加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质量的技术措施,在加速推进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程中显得愈加重要。新的《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04)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5月31日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取代1994年颁布实施的旧标准。新的《规程》对封山(沙)育林的内涵、范围和条件进行了拓展和重新规定,调整和具体规定了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条件,增加了有林地和灌木林地的封育条件和技术措施等。《规程》明确规定有林地和灌木林地的封育条件为:郁闭度低于0.50的低质低效林地;有望培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这条规定,突破了过去只能对郁闭度低于0.20的疏林地实施封育的限制,对于指导各地开展低质低效林和灌木林封育、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和取得更高的生态效益,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规程》的重大意义,把《规程》的实施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开展技术培训,积极做好实施《规程》的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规程》的贯彻执行。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参照本《规程》制定地方标准,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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