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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
  文号:GB/T14073-93  发布单位:全国林木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地区:全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的程序、要求及良种鉴定。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造林阔叶树种的良种选育。
2 引用标准 GB2772 林木种子检验方法 GB10013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 GB10018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 GB/T 14071 林木良种审定规范
3 术语
3.1 选育材料 material of the selection and breeding 指用于良种选育的群体、家系和无性系,包括选择育种、杂交育种、引种等各个系统的原始材料。
3.2 育种程序 breeding procedure 在树木遗传改良理论指导下,根据育种目标从育种材料开始,包括有性和无性选育材料的繁殖、测定、选择,直至获得新品种(良种)的全部有序过程。
3.3 育种增益 breeding gain (BG) 选育材料或良种在生产栽培条件下的增益数值。即在测定地区或同一立地条件下,比原有生产对照种(品种)的增益部分。是在扣除环境与试验误差影响之后的增益值。估算方法见附录C(参考件)。
3.4 指数选择 index selection 是多性状综合优化选择方法。根据影响收获量的多个重要性状的遗传力,重要程度和经济价值推算出指数,进行多指标的综合定量选择,称作指数选择。
4 通用技术要求
4.1 试验区划和选择试验地点,要充分考虑生态、育种、种子和造林等区划。
4.2 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先从天然林和天然杂种中选种。避免在无性系人工林中选优。
4.3 充分利用优良的树种、种源、林分、个体及其杂种家系与无性系的多层次选种效益。
4.4 根据树种特性决定选育途径与方式,能够无性繁殖的阔叶树种的良种选育以无性系选育为主要途径。
4.5 主要造林阔叶树种的基本育种程序是: a. 选育材料的选定研究(选择或杂交); b. 育种材料的繁殖(繁殖力的选择); c. 测定[初选材料单点试验林,复选材料多点试验林(3点以上)]; d. 鉴定评价(品种、良种); e. 良种审定、繁殖、推广。 参见附录A(参考件)
5 选育材料
5.1 优树选择
5.1.1 在当地适宜种源与优良种源中选择优树。
5.1.2 以无性繁殖为主要方式的树种选优,要研究其无性系形态或生化成分,以及来源和组成,避免在同一无性系中选择多株优树。
5.1.3 根据表型选择的原理和方法选择优树,采用评分法、对比树法、小样地法、绝对生长量法或回归法。
5.1.4 按不同树种不同育种目标的要求确定优树标准,数量或质量性状指标要显著优于(α=0.05)被选总体,几种主要造林树种选择优树的适宜树龄参见附录B(参考件)。选择后按GB10018第5.3条填写“优树登记卡”。
5.2 杂种选择 根据育种目标选择天然杂种或人工杂种。
5.3 超级苗选择 在田间条件一致的苗木群体中,依据苗高、径粗或生长量综合值,测算平均值和方差。中选超级苗最低标准为平均值加两个标准差的健康苗木。
5.4 引种树种选择 引种树种必须经过引种试验,正式鉴定确认为适合当地生长的树种后,才能作为选择育种与杂交育种的材料。选择方法同5.1、5.2、5.3条。
6 测定
6.1 测定要求
6.1.1 用于测定的材料来源必须清楚,符合育种材料的选择要求。同一批试验林中的各种处理材料其繁殖方法、育种技术、苗龄及苗木规格要一致。
6.1.2 子代测定需要严格的遗传对照和生产对照,对照要求见GB10013第3.5条。生产对照采用当地生产种(品种)与已推广的良种作双重对照。用于测定的种子必须在正常结实年分采收,对照种子按GB2772抽样。
6.1.3 进行无性繁殖的树种采用无性系测定。在群体或家系中选出的优良个体,应使用经过年幼化的穗条繁殖成无性系作试验材料,用被选群体混合无性系作对照,同时安排生产对照。无性系繁殖率计算方法参见附录C(参考件)。
6.2 苗期测定
6.2.1 苗期测定的育苗地,要求立地条件及前茬一致,土壤和水肥等因子无显著差异。
6.2.2 苗期测定采用随机区组设计,3-4次重复。每个家系20-30株小区,每个无性系10-20株小区,株行距要求符合当地生产标准。四周设置保护畦或两行保护带。
6.2.3 测定内容和要求 a. 测定苗木的生长量和生长节律、成活率和保存率、抗逆性、物候等。分析苗木生长量、生长型、适应性和抗逆性; b. 家系侧重观测性状遗传及其差异; c. 无性系侧重观测繁殖率、生长量、适应性和抗逆性。
6.2.4 测定结果以小区平均值或以小区内个体作统计分析。
6.3 造林测定
6.3.1 测定林的立地条件及营林技术措施要求一致。
6.3.2 测定林采用随机区组设计或裂区设计。
6.3.2.1 单点试验用于大量无性系筛选,设3-5次重复,2-4株小区;
6.3.2.2 3处以上的多点试验包括地域差试验与立地差试验两类。家系测定4-5次重复,采用方形或矩形小区,每小区9-25株;无性系测定4-6次重复,每个无性系20株以上。
6.3.2.3 试验林四周设计保护行。
6.3.3 无性系测定林在试验期间一般不进行疏伐。个别需要疏伐的树种,增加3个重复用于疏伐试验;因培养材种需要保存一个轮伐期的,需要疏伐时应考虑疏伐后小区保留的株数和保持均匀密度。
6.3.4 根据测定目标和不同阶段要求进行观测。
6.3.4.1 观测内容包括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年终生长量与生长型、抗逆性、物候、形态、木材理化性质等。综合评定其收获量的生产率和遗传稳定性;
6.3.4.2 家系侧重评价主要经济性状的配合力、遗传力和选择效益;
6.3.4.3 无性系侧重评价生产力、抗逆性、基因型与环境交互作用。
6.3.5 试验林缺株在造林后的两年内用同龄后备苗(幼龄树)补植,补植株在3年内不纳入统计分析。缺株小区估算用缺失数据补救公式计算。1个试验林中缺区大于20%时不能估算遗传参数,缺失大于40%时试验林报废。
6.4 遗传参数估算 获得的试验数据用常规方法估算遗传参数,选育评价采用遗传增益与育种增益估算[见附录D(参考件)]。用单性状选择与指数选择进行选择评价。
6.5 建立技术档案 建立选择材料、繁殖、测定、抚育管理、统计分析等一系列完整的技术档案。
7 良种鉴定
7.1 良种鉴定,阔叶树特指新品种鉴定,必须根据科学试验所获得的系统资料及统计分析结果。应具备试验现场、试验报告和新品种选育报告。申报鉴定品种的试验期限和试验点设置应符合本标准和GB/T14071的要求。
7.2 主要阔叶树种的良种标准 a. 具有速生、丰产、优质、抗逆性强和适应性好等综合优良特性或品质。与当地主要栽培种或已推广的良种相比,增益在10%以上。 b. 具有速生、丰产的单项优良特性,其他性状一般。与当地主要栽培种或已推广的良种相比,增益在15%以上; c. 具有材质优良的特性,或某一抗性性状,或某一经济性状,显著(α=0.05)优于当地主要栽培种或已推广良种,其他性状一般。 凡满足以上任何一条者,具有生产价值,均可申报。
7.3 良种登记采用“主要造林阔叶树种品质良种登记卡”,见附录E(参考件)。品种定名用中文、拉丁文或缩写加数码表示。
7.4 有关良种鉴定与审定程序,应符合国家与省级有关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林木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万春、黄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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