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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
  文号:GB 10013-881  发布单位:国家林业局  适用地区:全国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的制种、育苗、苗期测定、造林测定、测定林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测定林的调查、数据整理分析的方法以及必须提供的试验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单、双亲谱系子代遗传测定。
2 引用标准 GB2772-81 林木种子检验方法
3 名词术语
3.1 基因型(genotype)和表现型(Phenotype) 基因型是一株树木所有遗传基础的总和。 表现型是一株树木所有性状的总和,是基因型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3.2 子代遗传测定(genetic testing) 将优树的子代,按田间试验设计建立测定林分,以区分环境因子的影响大小,评定优树的遗传价值,找出优良的基因型的试验过程,称为子代遗传测定。
3.3 亲本(Parent) 用来进行交配的雄性(父本)和雌性(母本)树木个体的统称。
3.4 交配设计(mating design) 以测定优树遗传价值为目的而制定的各种交配方式。其分为单亲谱系交配设计和双亲谱系交配设计。
3.5 单亲谱系交配设计(incomplete pedigreed mating design) 指获得的后代只知道母本的一类设计。常用的有自由授粉交配设计和多系混合花粉交配设计。
3.6 双亲谱系交配设计(complete pedigreed mating design) 指获得的后代父母本都清楚的一类交配设计。常用的有循环单交设计(circular mating design)和分组不连续半双列交配设计(disconnected diallal mating design)(参见附录A)
3.7 配合力(combining ability) 在一定的交配系统中,亲本产生理想个体的潜在能力。其分为一般配合力和特殊配合力。
3.8 一般配合力(general combining ability)和特殊配合力(special combining ability) 在一个交配系统(设计)中,一个亲本与其他各亲本交配所得的子代性状平均表现,称为这个亲 本的一般配合力;两个特定亲本交配,其子代平均值与两亲本一般配合力的离差,则称为这两个亲本 的特殊配合力。
3.9 对照(check) 简作CK。是试验中衡量参试家系经济性状表现优劣的基准处理。
3.10 现实增益(real-gain) 被测家系某个性状平均值高于试验中对照的百分比(%)
3.11 田间试验设计(experimental design) 按数理统计的原理和方法,将试验合理地布置于田间的各种方法。常用的有随机完全区组设计(randomized complete-block design)和巢式设计(nested design)。
4 测定种子制备
4.1 单亲谱系种子通过自由授粉或多系混合辅助授粉交配设计获得。
4.1.1 自由授粉种子从优树上采集。
4.1.2 对已进入正常结实期的种子园,一个供试家系的种子应从种子园5个以上分系植株树冠上部采集,并等量混合。
4.1.3 对结实初期的种子园,用20个以上的优树无性系的混合花粉进行人工辅助授粉后,分系采集种子供试。
4.1.4 采种量视不同树种而异,多点测定时采种量须满足营造3个以上测定点。
4.2 双亲谱系种子通过控制授粉获得(参见附录A、附录B)。
4.2.1 控制授粉在优树收集区或种子园的嫁接植株上进行。
4.2.2 交配设计以采用6×6分组不连续半双列交配法为主。
4.2.3 控制授粉过程要严格防止不同无性系花粉相互污染。
4.2.4 授粉后每个组合或枝条均拴能耐久的标签,并作好记录,严防混淆。
4.3 对照用种子
4.3.1 子代测定试验必须设置对照。
4.3.2 单亲谱系子代测定试验设: a. CK1——种子园供种区域内种子来源清楚的一般生产用种; b. CK2——测定点所在地优良林分10株以上平均木的混系种子。确定平均木用目估法。测定点所在地区没有优良林分时,用优树分布区的混合种子。
4.3.3 双亲谱系子代测定设: a. CK1——同4.3.2a b. CK2——参与交配亲本无性系的种子园自由授粉种子等量混合。
4.3.4 第三代种子园子代测定设: a. CK1——同4.3.2a; b. CK2——第一代种子园的自由授粉混系种子; c. CK3——当地种子园中最优无性系自由授粉种子。
4.3.5 对照种子取样方法按GB2772执行。
4.3.6 对照种子用量按下列两种情况确定: a. 不分组随机区组设计试验对照种子用量为一个被测系种子量的一倍; b. 分组随机区组设计试验对照种子的用量为一个被测系种子量的五倍。
4.4 参试种子均要分系采收、处理、包装。
4.5 种子袋要设两个标签,一个拴袋口,另一个置袋内,严防混淆。
4.6 详细记录参试种子来源、数量、质量等数据(参见附录C
5 苗木培育
5.1 田间试验主要用随机完全区组设计。试验地条件要求基本一致。每个试验的重复不少于3次。每行播种量须相同。试验的其他条件也应基本一致。
5.2 播种时间同一试验不能超过两天,同一重复必须1次播完。
5.3 试验地周围必须设置同树种的保护床、行。保护床1床以上,保护行3行以上。
5.4 播后及时核实,绘制田间排列图。不同处理间应设置地面标记。
5.5 苗期试验期间各项管理措施要一致,并作详细记录。
6 苗期观测
6.1 在移植前测量全部苗木的高度,统计分析苗期生长差异。苗床步道边各两株苗木不调查。
6.2 抗性差异在发生时及时记录。
6.3 需进行中短期抗性等特殊试验或测定的,可根据需要留床或作圃地移植,并视需要增加观测项目和次数。
6.4 苗高测量误差不超过1cm,数据记载到小数点后一位。记载表式见附录E。
7 营造测定林
7.1 苗木
7.1.1 核对并清点试验内各家系苗木数量。
7.1.2 按测定林营造设计要求分配苗木,确定起苗方案。
7.1.3 任一单亲家系苗木总数低于设计要求数的75%、双亲家系低于60%时,不参加遗传测定试验。
7.1.4 任一重复内某个家系苗木数低于设计要求90%的家系,从邻近的重复同一家系中调配,调配后仍达不到7.1.3条规定的,用其他苗木替代。替代植株视为补植株。
7.1.5 起苗时,除剔去机械损伤苗木外,其余各家系苗木均不能挑选。
7.1.6 起苗后各家系均挂能耐久的标签(不得用纸标签),标明家系号和造林地点,并按造林测定点分开假植,严防混淆。
7.2 造林地
7.2.1 能代表当地适宜于被测树种造林更新的主要地类。
7.2.2 整地方式、规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造林技术规程》(试行)。
7.3 试验设计要求
7.3.1 多点测定的造林点要代表供种范围内不同生态类型。
7.3.2 试验区内的地块形状尽量完整,土壤条件基本一致。
7.3.3 一个试验参试家系数宜在30?50个之间。多于50个时,采用分组随机完全区组设计,并增设一个共同对照。
7.3.4 每一试验的造林地点重复不得少于3次;地点内重复不得少于4次。
7.3.5 试验采用随机完全区组设计或巢式设计,每小区株数为4?10株。地点内每一家系参试总株数不得少于40株。
7.3.6 重复和小区排列(参见附录D) a. 立地变化较大时,设长方形重复和小区,重复长边平行于等高线,小区垂直于等高线方向设置。 b. 立地平坦或地形变化不大时,可设方形重复和小区。
7.3.7 每块试验地周围设立同树种保护行2行以上。
7.4 定植
7.4.1 按试验设计要求确定造林密度(参见附录J)。
7.4.2 同一地点内的试验林营造时间不能超过3天;一个重复须一次造完。保护行同时定植。
7.5 施工记载
7.5.1 填写子代测定林登记表(格式参见附录F)。
7.5.2 详细记录施工及以后各项管理措施。
7.5.3 绘制试验区总图和定植详图。
7.6 试验林标记
7.6.1 试验地和重复间须设立标桩或标志树。
7.6.2 每小区第一株树设立明显的标记。
7.6.3 所有标记须保存到试验结束,中除损坏应及时更补。
7.7 管理
7.7.1 补植:死亡植株于造林当年或翌年补植,并在图上标明。成活率低于75%的试验需重新设置。
7.7.2 试验区(包括保护行)的抚育管理措施要均匀一致。
7.7.3 1/3轮伐期内不施肥,不间种,不疏伐,不修枝。
7.7.4 测定林在试验期限内严禁砍伐和毁坏。
7.7.5 及时防治病、虫灾害及其他动物的危害。
8 测定林调查
8.1 调查性状、时期、方法和记载表式见附录F。
8.2 调查某一项性状必须一次完成。
8.3 生长量调查在林木生长停止期或年终进行。补植株不参加调查。9 试验数据整理分析
9.1 试验数据整理分析方法与计算模式参见附录H、附录I。
9.2 试验分析提供如下资料:
9.2.1 被测无性系的一般配合力表现,优良无性系的数量;不同交配组合的特殊配合力及优良组合。
9.2.2 种子园的现实增益、家系选择的增益和最优家系的增益。
9.2.3 具特殊抗性、木材容重大的家系和个体。
9.2.4 生长早晚相关资料。
9.2.5 根据需要进一步估算其他遗传参数。
10 技术档案资料
10.1 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书、参试优树登记表、采种记录及有关说明、苗期测定基本情况、原家系号及其代编号、田间排列详图、造林地概况及林地规划设计书、造林设计图和定植图、造林施工说明、主要性状野外调查记录、测定结果及其汇总报告。
10.2 档案保存
10.2.1 测定林记录保存在施工单位。并建立入档、管理、调阅制度。
10.2.2 野外测定原始记录长期保存。
10.2.3 汇总数据及试验详细资料一式两份,分存施工单位和技术指导单位。
10.2.4 试验结果的汇总报告,一式3份,分存施工单位、技术指导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木种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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