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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度纤维板》国家标准迄今共经历了一次制订和两次修订,福人公司受当时的国家林业部委托,在福人公司企业标准的基础上参照美国中密度纤维板标准,全面负责起草、制订了第一部《中密度纤维板》国家标准(GB/T11718-1989),并先后承担1999版和2009版的修订工作。同时还作为标准起草小组主要成员参加了《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国家标准(GB/T17657)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对指导、规范我国中密度纤维板的生产、质量控制和检验,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4月1日《中密度纤维板》国家标准(GB/T11718-2009)正式实施,其主要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完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并保留适合我国国情的外观质量要求,是我国第一部采用国际标准的中密度纤维板国家标准。与前版(1999版)相比主要有以下三个变化:
1. 在产品分类上,根据用途和使用条件,从原先的3种板型增加到12种板型,满足应用领域不断扩大的需求。
2. 对产品甲醛释放量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取消E2级,只有E1级要求,并将E1级指标从9 mg/100g降至8 mg/100g,增加干燥器法、气体分析法等生产控制检验方法,并确定相应指标。
3. 对产品理化性能的抽样检验、判定,采用统计技术的计量抽样检验判定规则,具有明显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也是在我国人造板标准中的率先尝试,符合国际贸易准则。该方法注重产品理化性能内在质量的波动性,更能反映生产时的质量控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