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在管吗?民不告、官不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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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阻击暴利风暴
作者: 刘万平 文海军 发布时间: 2005年7月29日
“本地集资、异地造林,回报高额利润,托管造林‘两头不见面’”肯定是骗局,城市人当“林老
板”要小心了!7月21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市林业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新闻
通气会,戳穿了托管造林暴利神话,提醒市民慎重投资合作(托管)造林。 托管造林初露头角 “投资
一亩林,四年回报翻两番”,贵州省一家公司将重庆市民卷入暴利风暴。公司鼓吹,客户购买已生长3
年的速生林,4年后即可获得厚利,一亩(50棵)速生林投资3100元流转费(即购买林地产权的费用)、
800元管护费,一共是3900元;4年之后可得10,725元纯收入。购买10亩,获利10余万元;购买100亩,
就有100万元…… 何谓托管造林?就是公司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
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 据重庆市林业局法规
处处长米仁忠介绍,在宣传中,一些公司向投资者许诺:托管造林零风险高回报,几年后便会有很高的
投资回报率。在重庆城区,一些市民,特别是文教、卫生系统人员,纷纷向这些公司投资,期望获得高
额的回报。 五大谎言诓骗投资者 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洪告诉记者,各级政府、部门既要鼓励、
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林业,又要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管。要正确引导投资人参与林业开发,投资者特
别要注意以下五大谎言诓骗:一是公司隐讳林业投资风险,片面夸大投资造林的收益水平;二是对投资
者宣传合同到期时,林木即可采伐上市获利,对限额采伐制度的规定和各种经营成本避而不谈;三是公
司承诺林地和林木可以抵押贷款,回避现实困难;四是公司在不适宜营造速生丰产林的地域进行造林,
却宣称自己营造的是速生丰产林;五是在城市集资、异地造林,“两头不见面”,公司以超出正常的高
回报率诱导吸引公众投资造林,而资金使用周转期长(一般6~8年),投资者无法对造林成效实施监
督。 投资造林要考虑风险 众所周知,林业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植树造林可以获得经济
收益,但是盈利是有限度的,也是有一定风险的。若投资托管公司,必须要了解公司资质,了解造林地
段,了解取得林权证的相关事宜。 据专家分析,林业生产条件艰苦,林木生长周期长,还存在气候干
旱、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不可确定因素,木材价格受国际、国内影响较大,准确预测投资经济收益困
难。毛白杨、泡桐等主要速生树种每亩造林成本在360元左右,一个经营周期(按10年计算)毛收入约
3900元~4550元,期间还要除去造林成本和有关税费,不可能有商家鼓吹的暴利。 目前,重庆市林业
局明确规定,凡属于追求经济目标最大化的商业性经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
与。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密切关注托管造林现象,严厉查处打着“社会招商托管造林”旗号,
实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