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4/4/5 7:53:54
桉树薪材重量与材积换算比例为1.4吨折1立方米。
请您参见:http://www.fjxinluo.gov.cn/ldzc/ztgz/200901/9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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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4/4/5 13:54:54
一般按1.4吨折1立方米,但实际生产上不同品种、不同时期的比重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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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4/4/5 15:45:33
桉树薪材重量与材积换算比例为1.4吨折1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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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4/4/5 15:46:40
新罗区林业局关于桉树薪材重量与材积换算的通知
文号:龙新林〔2008〕197号 单位:新罗区林业局 日期:2008-12-12
各林业站、木材检验中心:
根据龙岩市林业局龙林政[2008]51号《龙岩市林业局关于薪材重量与材积换算的通知》,决定停止执行原龙岩市林业局龙林政便[2006]8号函,即薪材重量与材积换算按1:1的规定。由于我区桉树薪材基本上是湿材调入龙岩绿源人造板公司过磅,为便于伐区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检测,并综合相关情况,现暂确定我区桉树薪材重量与材积换算比例为1.4吨折1立方米。〔收购单位以实际过磅湿材重量(不扣水分)结算的方可按此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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