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省贵定县新巴证幸福村红岩组的村民,今天县林业局的到我们村来给群众办理林权证(林权制度改革后的初次办证)的相关手续.在没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下,要求林地挨在一块的几户农户合办一个林权证,但我们不同意,要求各户办各户的,林业局的人就说这样不行,原因是我们林地的面积太小,图纸上无法标注,因此必须要几户合办一个证.而且这一个证只由一户人家来保管.请问林业部门的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要求各户办各户的证真的不行吗?是不是因为林地面积太小就必须多户合办一个林权证?
当我们坚持要各户办各户的林权证时,林业部门的人就说不同意就不给我办证了.我们该咋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