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你好!我在工作中发现一个问题不知如何解决,请教一下专家。
有林农在自己的长耕地种植速丰桉,属退耕还林工程,现一期工程年满,经国家验收,林农想申请采伐,但是,该耕地在国家生态公益林区,原来区划公益林时,没有把这块耕地划出来。按公益林管理办法,公益林是不能采伐的,只能进行卫生性疏伐,除非是100%的受灾。这种问题在我县不止一个,这个问题,该如何处理?
既然不能采伐,也该获得生态补偿啊。
再说了,划归生态公益林,也是需要林主签字认可的。
您提到的这个问题比较普遍,应由林业局集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