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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zhonglj     提问时间: 2010/10/2 0: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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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您好!我有以下问题咨询,烦请您给予解答。

       事情经过:我村小组有一块山地大概有10亩的面积,有5亩巳成林,还有5亩未成林(村里种植的荼树),成林的林地为我家在二十多年前种植的树木,当时未成林林地是种植的茶叶,由村里在负责经营管理的,2007年政府下放林权改造,将此茶叶山地归还我村小组管理(林改前是没有林权证,只有我村小组村民80年代之前的山地油茶地使用花名册,此资料可从县档案局查到),2007年雷姓村民来我家说一起去镇林业局申请办理林权证,我家人就和其着手办理此事,申请时须证明此山地为我们的,于是写了张证明并让我家人和雷姓村民及本村小组村民签名作证(2010年发现此证明上的地名写错,请问此证明能否有效?),后将申请材料交镇林业局办理,材料上交后至林权证发放之间的事都是他一个人处理,我家人没有参与,且林业局负责人在审核材料和现场勘查林地四至界线时,也没通知我家,在20077月份我家就收到镇林业局发给我家的林权证,收到林权证后我家人也没看就放抽屉,直到现在才发现林权证上的四至界线有问题,林业局负责人在审核勘察林权地界时,都没有通知我家,且我家也人没有在现场,这种形式发放的林权证是否有法律效力?现在是2010年,林权证发放生效有3年多时间了,能否起诉行证复议撤销此林权证?

    盼请你的回复,谢谢!

祝国庆节快乐!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0/2 9:22:49

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集体林
林权证错证更正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林业站:
    为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及时有效的应用于林业生产,对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由于工作量大,参与人员多、涉及面广,导致外业工作与内业工作及输机打证等工作中存在的差错进行更正,结合实际,县林业局已制定出台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集体林林权证错证更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确保林权清晰是一切林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办法是维护林权凭证规范合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林业站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抽调业务精、工作责任心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做到有错必纠、有错必改,切实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权益。
    二、要求将办法传达到每位林业职工及林业助理员,并
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三、建立健全集体林林权证错证更正工作台帐,切实加
强错证更正工作的档案和痕迹管理,确保错证更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有据开展。
    四、经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林业局提出书面报告,由县林业局进行更正或依法向县人民政府提请撤销林权证:
    1、当事人伪造、隐藏、毁灭发证依据或其他证据的;
    2、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的;
    3、无权属依据发证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林权证属错误发放的;
    4、所发证的林权存在权属争议未先进行调处的;
    5、同一宗地重复发证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具体台帐标准、内容、及档案管理要求另行通知。
                          
                                                                  二○○九年二月一日
 
    附件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集体林林权证错证更正管理办法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集体林林权证错证更正管理办法

为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及时有效的应用于林业生产,对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由于工作量大,参与人员多、涉及面广,导致外业工作与内业工作及输机打证等工作中存在的差错进行更正,现根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林权证错证概念

林权证错证是指在林权证打印过程中的打印错误或在原已确定的四至界线范围内测量面积错误以及林权证各项因子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林权证。

二、林权证错证更正原则及范围

林权证错证更正的目的是达到“人、地、证、图、表、册”相一致,更正工作须符合以下原则及范围界定:

1、林权证错证更正由林权所有者自愿提出申请,逐级审核进行更正。

2、林权证错证更正后的界线必须控制在该村民小组原已确定的四至界线范围内不得突破,如有突破,一律不得进行更正。

3、由集体持证经营的,不再重新进行外业核实更正,只允许对界线、面积、附图之间相矛盾的地方进行校正。

4、个人持证经营的,界线、面积、附图等需要更正的,在村民小组总界线控制范围的前提条件下,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林改工作程序,各级审核负责,如因为更正工作而出现突破村民小组总界线或引发新的林权纠纷一律不得进行更正。

5、插花在国有林内的自留山已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期间对界线及面积作了严格认定,若出现证上面积与四至界线或附图不符的,在实际工作中一律以证上面积为准,对四至界线及附图进行更正。

6、因原林改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的林权证错证一律不得纳入更正范围,必须严格依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重新进行纠正。

7、林权证错证更正后,如发生面积变化,是否补交或退还林地承包金,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法自行决定。

三 、林权证错证更正程序及方法

按林权证错证产生的原因划分,分为内业工作产生的错证(如各类表格材料间抄写错误等)和外业工作产生的错证(如面积、四至界线等错误情况)两类,具体程序和方法为:

1、内业工作产生的错证

由持证人填写《林权证错证更正申请表》连同《林权证》一起报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林业站审核确认,报县林业服务中心按原申请表登记内容进行更正,由村民委员会出具收到农户林权证及《林权证错证更正申请表》的证明(证明一式二份),以此证明领回更正后的林权证。

2、外业工作产生的错证

(1)个人持证经营的,由持证人向村民小组提出《林权证错证更正申请表》,村民小组审核后上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审核后上报乡(镇)林业站,乡(镇)林业初审并会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申请人及申请更正地块的相邻户主进行现地复核(复核结果必须有相邻地块接界人签字),将复核结果确认后填写到持证人提出的《林权证错证更正申请表》中,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林业局复核后移交林业服务中心进行更正。

(2)由集体持证经营的,不再重新进行外业核实更正,只允许对界线、面积、附图之间相矛盾的地方进行更正,由村民小组提出《林权证错证更正申请表》,村民委员会审核后上报乡(镇)林业站,乡(镇)林业初审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林业局复核后移交林业服务中心进行更正。

(3)插花在国有林内的自留山错证更正程序与个人持证经营的申请程序相同。

四、更正管理

1、更正后的林权证宗地号不变,在原错误页的注记栏内标识“该宗地有误,经校正后转移到××××页”或“该宗地有误,经校正后转移到××××号林权证××××页”的字样,字体统一为横排的“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

2、林业服务中心要备份未修改前的所有资料,注明“因××××××××日作过修改,此页无效,以修改后的结果重新认定”的字样,字体统一为横排的“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林权证上加盖“已修改更正”和经办人的图章,同时由林业服务中心发出更正通知,分别通知乡(镇)林业站和村民委员会对相应档案资料进行更正。

3、国家统一的林权证颁发后,存在林权证面积、界线等错误情况,在未进行更正以前,林权证的使用一律以证上面积为准进行采伐、流转、评估等生产经营活动。

五、附则

1、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的林权证更正结果无效,在林权证错证更正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其它行政、刑事案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二○○九年二月一日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0/2 10:07:17

您的事情较复杂。必须找当地县级林业局林政股联系解决!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10/2 10:10:54

如果当时公示期内你家没有提出异议,事情就比较复杂了,要起诉的话你必须拿出对你有利的有力证据。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10/2 16:33:16

如果确实有错,可通过纠错的办法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