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使用集体林地的,每人20-25平方米,需要区县林业局或其委托单位申办占用林地手续。申办手续时需要向区县林业主管部门提供下列主要材料:
一、农村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使用林地申请表。由使用林地的农户填报,需村民委员会、镇街人民政府审签。
二、林权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明材料。
若在自家院林地修建非自用房屋,则需提供建房的相关批准文件等另外资料。
在自家院林修建房屋需要占用林地,具体如何办理手续,建议你可向所在区县林业局咨询。
对农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占用林地,暂不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