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专家:
1.84年只有管护承包合同一种形式,虽然国家后来没了管护承包合同,只有承包合同。那先签订的合同难道国家不承认?我们在里面投资那么多树种,这一村民进入我这五十亩,虽然他有合理承包手续,但毕竟我的合同在先。现在我们两家在五十亩里重复种植,他说树是他种的,我说是我种的。他进入这五十亩后说这些树是他种的,那我以前种的怎么办?谁来弥补我的经济损失?
2.我这合同同是管护承包合同,不是单纯的管护合同。请问承包两字怎么解释?
1、承包合同包含管护合同之内。
2、既然您是承包合同,你不管护谁来管护呢?
3、你84年既然签订的管护承包合同,有在里面投资那么多树种,你就应该办理相关手续“林权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村民进入我这五十亩,他的合理承包手续,属于无效手续。你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拿出有力证据来证明。
5、你的合同在先。你必须马上立即处理。
你得了管护工资吗?
如得了管护工资,就没什么好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