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你们好!盗伐、滥伐竹林或者其他竹子的立案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竹子的经济价值参照盗伐、滥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确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闽高法[2001]232号《关于福建省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有关具体数量标准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盗伐、滥伐毛竹定罪量刑的数量标准,按一百根毛竹折一立方米立木套用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标准”。贵州可以按福建的“盗伐、滥伐毛竹定罪量刑的数量标准,按一百根毛竹折一立方米立木套用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标准”。
不能参照,因为各省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福建省按一百根毛竹折一立方米立木套用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标准,河南省按照竹子折算立木材积的数量套用盗伐、滥伐林木等定罪量刑的标准,其折算标准为:胸径在12厘米以上的竹子,按400公斤竹材折算立木材积1立方米;胸径在12厘米以下的竹子,按300公斤竹材折算立木材积1立方米;新栽竹林以墩为单位,每30墩(每墩1—3株,若为丛生竹类,每墩10株左右)折算立木材积1立方米。贵州省的折算标准请咨询贵州省森林公安局。
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盗伐、滥伐竹林或者其他竹子的立案标准,按照竹子折算立木材积的数量套用盗伐、滥伐林木案等案件的数量标准。折算标准为:胸径在12厘米以上竹子,按400公斤竹材折算立木材积1立方米;胸径在12厘米以下的竹子,按300公斤竹材折算立木材积1立方米;新栽竹林以墩为单位,每30墩(每墩1—3株,若为丛生竹类,每墩10株左右)折算立木材积1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