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永红:你好!
作为重庆老乡,也作为基层林业工作人员,我真的为你们担忧。
但是就你们反映的问题应该要拿出真凭实据,先向市、县信访部门,林业部门反映,如果他们不预理睬,再通过法律手段,告他们一个行政不作为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破坏退耕还林的行为。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助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 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
这就是你的武器,大胆地举报。但要略一点,你毕竟还是一个学生,要你承担这些,实属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