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西省林业厅
日前,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6年第7号)》正式批准《松脂采集技术规程》(标准号DB36/506-2006),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志着该省松脂采集和管理具有了法定地方标准。
长期以来,江西省松脂采集管理仍在按原林业部1983年制定的《松脂采集规程》执行,而该《规程》是根据当时我国的天然林松林资源情况所制定,现已远不能适应以人工林松林资源为主的采脂。该《松脂采集规程》中的采脂树种就没有湿地松等国外松。尽管江西省林业厅1998年制定下发了《江西省松脂采集暂行规定》,由于该规定一方面只能算部门规定,不能作为法定标准;另一方面该规定主要依据仍是原林业部的《松脂采集规程》。由于没有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的标准为依据,部分地方滥采乱割,采小树、大割面等强度采脂现象比较普遍,个别甚至出现采死树的现象,影响树木正常生长。
《松脂采集技术规程》(标准号DB36/506-2006)的出台,为该省规范松脂采集和管理,使松林资源能真正获得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